根兰缠雨 发表于 昨天 04:08

一个优秀轻工的死亡

独生子:
  沈阳三菱汽车发动机生产班长朱国利30岁在单位发高烧坚持上班四天晚上驾车去医院2006年10月12日在盛京医院门诊就医高烧不退14日入院15日17时确诊“流行性出血热”17日15时零5分死亡,从诊断到死亡没超过48小时。单位至今没有一文补偿总经理定正常死亡!30岁就在日本企业正常死亡!!!!                           
   日本合资三菱发动机有限公司位于沈阳浑南新区叉车司机生产班长朱国利身体健康从未休息过。2006年9月工作中手划破当时单位带他去医院包扎后打破伤风注射回来后始终在工作中。2006年10月7-8日在单位工作发烧自以为感冒吃感冒药没有太大效果,10月12日身体支持不住给同事打电话“你过来帮我装下车吧,我好难受”晚上和同事自驾车去沈阳盛京医院门诊就诊。在门诊挂天点滴高烧不退转住院部14日15日16时专家会诊确诊为“流行性出血热”立即转入传染科已经是晚上19点了。17日15点零5分死亡,从诊断到死亡没有超过48小时。在通知病危时给三菱领导多次打电话没有一个领导到医院看望,死亡后工会韩主席和同事们到医院帮忙处理后事,当时家属分歧很大要把尸体送到三菱公司,他的父母都是具有四十年党龄的中共党员说相信组织。在隆重的追悼会后他父亲去单位也未能找到主要领导,家庭生活困难孩子2岁爱人没有工作父母年迈单位至今无补偿。
  根据中央256号文件已医疗机构“初次诊断”被辽宁省187号文件改为“初次接诊”这样就大大超过48小时。经过沈阳市劳动仲裁和区法院市中级法院裁决维持省187号文件的精神至今无一文钱的偿还。
  单位总经理方世夫说正常死亡从未露面!难道30岁的人就这样正常死亡吗?真理在哪里?又有谁来为老百姓说话呢?悲哀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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