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敏祥雷 发表于 2024-10-16 05:21:18

中华蒜都又出大事了,黑恶势力翻天了

  储于金乡金合行农贸公司干辣椒储于金乡金合行农贸公司干辣椒
  被盗抢的情况说明
  受害人:王三成(甘肃天水人)、李聚立(山东成武人)
  损失情况:王三成39.8吨,约44万元;李聚立20.176吨,约23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涉及十几个受害者的总金额愈千万元
  存储冷库:金乡县金合兴农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郝好好(其实其父郝金厂为老板)
  2013年元旦前夕,经人介绍,我们得知山东金乡的代银平可在当地组织辣椒货源,为客户做经纪人,便在代处收购辣椒,因代说金合兴农贸公司可存储且信誉好,就委托他组织车辆及人员,将辣椒储于金合兴农贸公司,其中王三成39.8吨、李聚立20.176吨。
  1月9日,王三成与金合兴签订存储合同,之后返回甘肃;李聚立因还有两车辣椒未入库,故未签合同,所入20.176吨货物有入库单。
  可就在3月23日晚,我们突然接到代银平电话,告知存于金合兴的辣椒被人全部抢走,要我们立即赶来。同时,代已打110报案,但110没有理会。
  24日早,家住成武的李聚立赶到金乡,发现库门敞开,货物不知去向。随即拨打110,110说可以去开发区派出所报案。当李去开发区派出所后,又被告知管不了,让去法院起诉。随后李问了冷库守门,得知3月21日晚,有几十台车上百人,强行抢走了库存辣椒,并说当时有警察在场录像,警车也到深夜12点钟才离开。李又去派出所向民警张伟询问:你们21日晚是否出警?张答:出警了。又问为何不阻止?张答:我们只是维持秩序,别的不管。
  25日,王三成从甘肃赶来金乡,在去金合兴找法人郝好好时,发现只有其父郝金厂在。问及郝好好去向和为何电话打不通时,郝说儿子在济南办事,事情由他负责。我们追问货物去向及是否报案时,郝答:辣椒被人抢走,已报案,派出所也曾出警。随后便打发我们去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在经侦大队,我们说明上述情况,希望能立即立案,并建议控制法人郝好好及封存其动产和不动产,得到的答复是需报领导后查办。后经我们再三请求,才做了笔录。笔录后,再问是否可以立案,回答暂时不能。
  26日,我们联系了齐鲁电视台记者。记者赶到后,便采访了金合兴老板郝金厂。郝证实:21日晚报了110,也向现场警察告知货不是他自己的,是客户的,但警察只现场录像,并未进行干预。以致盗抢行为从21日晚8时,一直持续到次日早6时,上百人几十台车,浩浩荡荡地将我们储于库房的货物抢走,无人问津。
  在采访现场,我们才得知,早在3月18日,储于金合兴的大蒜就被盗抢一空。福建货主叶成、张南生,河南许昌货主刘福顺、刘国正就是受害者。只是我们没有往来,不曾知道此消息,没有防备。记者采访时,当许昌货主追问郝金厂如何处理时,当着记者的面,郝居然拍桌子反驳受害人:你想干什么?气焰十分嚣张,态度十分恶劣!其在地方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庇护下竟然有恃无恐!
  27日,我们十余人受害者(还有不知道此事的客户没有来)到县里上访,遭到工作人员的阻拦,厦门一客户的合同也被抢走。几分钟后,又来了一车警察和一车特警,加上保安及工作人员约五六十人围堵我们。这时,信访局赵姓局长才出面解释,说半小时后向县委书记反映再答复我们,后虽还回合同,但一直没有政府的回音。
  28日下午,我们又联系了中国法制网的记者,等记者进行实地拍摄时,金合兴冷库已经变更名称,外面垒起砖墙,办公室空空如也。随后,我们陪同记者来到派出所,见郝金厂悠闲地半躺在沙发上,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当得知是记者时,一位彪形大汉(郝的保镖)便立即挡住了镜头。当记者了解情况时,警察张伟(未穿警服)说负责人不在,无法回答任何问题,这时,有人发现郝金厂已躲到了派出所二楼。
  29日,我们同法制网记者到县政府了解情况,宣传部有关人员接待并告诉记者,辣椒被抢一事已立案侦查(实际没有),表示拒绝媒体介入。
  30日,我们再次到经侦大队了解情况,队长告知没有立案。之后我们受害者分别接到县政府的电话,让去参加由政法委书记牵头召开的联席会议。
  会上,我们提出:货物被抢时有公安出警,为何没及时阻止?政法委书记当场提问派出所长,所长证实了上述“公安在场,没有阻拦”的事实。政法委书记称:等调查清楚后会对相关人和事进行处理。会上,书记看了我们的辣椒合同和拉货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提出疑问:担保合同签于1月9日,即辣椒还未入库,担保合同就签好了,这是否意味着诈骗?另金合兴法人郝好好已通过网银转移了资金,希望公安局从这方面打开突破口,立即立案查办。不过,直到现在公安局也未立案。
  综上所述,我们不禁要问:
  1、 金乡号称中国蒜都,理应有良好的投资环境,我们从购货到存储,也都是为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此事不仅严重伤害了客户的感情,还直接造成了福建、河南、甘肃和山东(含滕州、莱芜、成武和金乡)等数省十余客户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面对这样的市场环境和秩序,还谈何招商引资?外地客商谁还敢来投资?
  2、 金合兴老板郝金厂一面声称报了案,一面又事先签订了担保合同,这是明显的诈骗行为。据说2010年前后,金合兴就有类似事件发生,时隔几年再次事发,我们不禁猜测:该公司是否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背后是否有保护伞?
  3、 几十台车、上百人的盗抢行为,持续了整整10小时,而出警公安居然不管不问,这是否算渎职行为?警察声称:只维持秩序,不管其他,这不是维持盗抢者的偷盗秩序吗?受害人报案,公安一直不予立案,中央提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他们就是这样改进的?郝金厂提供了盗抢者情况,公安手中也有担保合同,如此明显的诈骗行为,为何不予查办?
  4、 截至目前,金合兴、派出所、公安局、政法委等都让受害者去法院起诉,政法委领导还说法律援助中心免费提供服务。众所周知,一旦起诉,就是法院判我们胜诉,就算强制执行,金合兴拿不出钱来,这钱还不成了一笔糊涂账?况且我们一起诉,刑事案件就变成了经济纠纷,公安的渎职行为也就一笔勾销了。
  5、 一个涉及四省(我们只知有四个省的)上千万元的事件,事发二个月,公安都未立案,政府也没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而在金乡政府的《今日工作》中,每天县领导的工作安排都有四五十人做了六七十项工作,而仅在3月27日和4月1日出现了“研究处理金和兴冷库有关问题”字样。不过,我们至今不知“处理的结果如何?
  就在上访那天,金乡县政法维稳工作暨平安金乡建设会议召开,县委书记刘章箭发表讲话说:“政法、信访队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一定要把这支队伍打造成能征善战、自身过硬的队伍,确保班子坚强、干警清正、队伍廉洁、司法清明”。3月29日晚,刘书记又主持会议,研究干部工作作风问题。他说,一些顽症痼疾还远未根治,一些已经解决的问题又发生反弹,无关痛痒、放松管理……不仅破坏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损害党委政府的威望和形象,必须痛下决心、重拳整治。
  我们都是普通农民,靠贷款筹集资金,靠辛苦劳动做点买卖,生活都不容易。我们相信领导是正直的,也相信他们落实中央指示精神的决心,但更衷心希望并急切等待,发生在我们身上的“辣椒被抢事件”能尽快解决,还受害者一个公道,也还中国蒜都一个和谐、安全、让外地客商信得过的经商环境。
  受害者:王三成
  李聚立
  2013年5月16日
  附录:
  1、 山东济宁金乡县部分被抢干辣椒、大蒜受害者名单、数量及情况;
  注:因我们只联系到名单上的外地客商,还有一些没联系上,有的甚至现在还不知道此事。虽然名单上的损失仅653万元,但据库容量计,总损失愈千万元。
  2、 王三成与金合兴签订的干辣椒存储合同;
  3、 王三成身份证复印件;
  4、 金乡县金和兴农贸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 金合兴农贸公司法人郝好好的身份证复印件;
  6、 李聚立身份证复印件;
  7、 金和兴农贸公司给李聚立的干辣椒入库单据;
  8、 福建受害者给公安打电话商量解决方案的电话录音;
  9、 山东齐鲁电视台记者录制视频;
  10、 福建古田县陈辉荣与金合兴签订的干辣椒存储合同;
  11、 福建古田县吴新强与金合兴签订的干辣椒存储合同;
  12、 福建古田县卢祖合与金合兴签订的干辣椒存储合同;
  13、 河南许昌市刘福顺、刘国正与金合兴签订的干辣椒存储合同;
  14、 山东滕州市张明轩与金合兴签订的干辣椒存储合同;
  15、 福建厦门市叶城与金合兴签订的干辣椒存储合同;
  16、 部分 受害人姓名及电话:
  一、    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3人)
  吴新强 13599833188 陈辉荣 13809577278 卢祖合 13706920985
  二、福建省厦门市(2人)
  张南生 13806017813 叶戌13666047205
  三、河南许昌市(6人)
  刘国正 15517385036 刘福顺 13137423588 李记宗 15003747306
  黄聚才 13069460350 李根生 15137427888 王桂旗 13937594865
  四、甘肃省泰安县(1人)
  王三成 13993803822
  五、山东省成武县(1人)
  李聚立 13953045571
  六、山东省滕州市(1人)
  张明轩 1395378128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4e23f60101bt3i.htm
  受害者签名:
  
  
  抢劫现场一片狼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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