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长立 发表于 2024-10-16 02:59:14

“节能减排,拉闸限电”岂能削足适履?

我记得西汉•刘安《淮南子•说林训》有一句“削足而适履,杀头而便冠”的话,意喻办事或政令脱离实际、违背客观规律,或不顾事理情由,生搬硬套,不懂变通,牵强附会,以致严重破坏社会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当下,各地方政府为短期内完成“十一五”规划中提出节能减排目标,纷纷下发“限电令”。高耗能的钢铁、水泥和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首当其冲地被拿来“开刀问闸”。各地被告知“限产限电”、“拉闸停电” 除政府机关和驻地部队能正常用电外,被限电的对象几乎波及社会各个行业,个别地方甚至连医院和城乡居民用电也被纳入限电之列。
  按照我国“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期间全国单位国民生产总值(GDP)能耗需下降20%。而据官方统计数字显示:2006年—2009年期间,全国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5.61%。今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上半年单位GDP能耗不降反升,同比上升0.09%。如此一来,下半年单位GDP能耗需再降5.29%,才能达到预期目标。
      今年 5月,国务院发布淘汰落后产能的通知以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向社会公布了18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名单,按照这张“时间表”,很多不达标的高耗能企业要在2010年9月底前被强制关停,然而,由于一些地方政府一味追求GDP的增长,那些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在当地政府的默许下依然照常生产,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平时监管力度缺失和不作为,导致上半年‘吃光’了全年的能耗“口粮”指标,现在,累积到政府要“算总账”的时侯,一些地方官员只好使用“铁手腕”层层下达“硬任务”和“死命令”,一切为“节能减排”让路通行,于是各地便纷纷上演了全民限电之怪象。 这些电力供应得“掌门人”美其名曰是为了执行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指标,殊不知,这种做法与“削足而适履,杀头而便冠”有何两样?无怪乎,各地许多网友纷纷在网上大发牢骚:我们这些掌权的“父母官”在执行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中不能做到未雨绸缪,却在“十一五”临了时来个“临时抱佛脚”一律采取“限电限产,拉闸停电”简单做法。可想而知,这种亡羊补牢的做法不是在纠错,而是使用错误的方式来解决错误,最终还是错上加错!
     我们应该承认,国家提倡“节能减排、低碳环保”政策和口号这是顺应构建世界经济发展一体化的全球战略的历史潮流,这是件大好事。但是,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常常与地方的短期经济效益出现矛盾。比如,国家发改委先后出台一系列电价调控政策,在2007年就颁布取消电解铝行业电价优惠,对八类“两高”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而这些政策下发到地方约有一半的省市自治区没有执行到位,相反,一些省份却“至令罔闻”,我行我素,甚至还有个别地方为了招商引资,推出了优惠电价来为高耗能的投资商“搭台演戏”。据爆料,直到今年年初,内蒙古才取消优惠电价,河南省对部分企业实行了目录电价,但仍有小部分企业享有小幅度的电价优惠。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客观现状,很难避免地方政府为了拉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支持地方GDP增长,在能源使用问题上严重透支,寅吃卯粮。
     根据国务院要求,到“十一五”末,要对各级地方政府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清算”,实行严格的问责制,政府已明确将节能减排的完成情况与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直接挂钩;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企业集团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由于上头要“问责”,再加上国务院8月下派六个督察组对18个重点地区进行专项督查。面对着“节能减排”的严峻局势,多方交困,各地方官员的屁股再也坐不住,他们也顾不了那么多,只好亮出“杀手锏”,一律使用“限产限电,拉闸限电”来加快完成节能减排的步伐。
     我作为一个平民百姓,不妨也来问一问:在执行国家“十一五”计划期间,应该说有充裕的时间让各地方的封疆大吏统筹安排,从长计议。现如今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向上递交一份的节能减排考卷,不惜采用断炊的做法来“拉闸限电”,这完全有悖于中央提出的“节能减排”的初衷。 ——— “节能减排”的任务没能完成,地方的行政官员的责任究竟有多大,难道说“节能减排”的目标不能如期完成却要求国内所有的企业和民众为他们的宏观调控失当来埋单吗?
     现在我们也来看看我们的政府权威人士对地方政府采取的“拉闸限电”的做法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周长益明确表态:节能减排绝对不能是简单的拉闸限电。 他在《小康》杂志社举办‘2010第三届中国生态小康论坛’上就对一些地方的做法作出严肃批评:就是我们有个别的地方,现在一直通过拉闸限电来完成‘十一五’的目标!所以我在这里要说,拉闸限电是不符合五中全会关于要顺应使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要求!”
  今年9月13日至15日在天津举行的第4届夏季达沃斯论坛期间,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不断被问及:如何看待目前中国地方政府采取拉闸限电来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他也明确表态:“完成减排目标,淘汰落后产能,应该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不能搞‘一刀切’”。 国家工信部新闻发言人朱宏任28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一些地方以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为名采取拉闸限电影响群众生活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制止,以后绝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
     笔者是一位常年奋战在国家铁路与公路建设的一线施工管理人员,如今在山西省临吉高速公路建设一个工程项目上任现场施工负责人,对工程施工的组织管理和基层的情况比较熟悉。按理说,我们承建的这条高速公路项目是属于山西省重点工程项目,也是经国家发改委审批立项的国家建设项目,这样一个由山西省交通厅建管处作为业主单位的带有“国字号”背景的建设项目,在工程建设用电方面应该说完全可以享受“吃官粮”的特殊待遇,不在此次“限产限电”之列。
     其实不然,在10月初,我们项目指挥部就陆续接到电力公司的通知要“限产限电”,否则就要随时拉闸停电。起初,我们还认为电力部门在此次声势浩大的“节能减排”的大环境中,也该“顺大流”转达上级的一些精神,不会对我们动真格。谁知到了十月中旬,电力部门便开始对我们发威了。起先他们还算“客气”,停电之前还事先告知我方,让我们做好停电准备。后来因为每天都要不定时停电几次,而且临吉高速公路建设共有二十八个之多的建设标段,如果每次通知停电,不是要累坏了电业部门的当班工作人员吗?所以,近些日子,那些掌管电力生杀大权的判官们,不知是执行哪层官员的指令,不论白昼,随时拉闸停电。 突然停电,可能对露天作业的施工队不会构成致命性的影响,大不了浪费一些材料和劳动力资源,但对于深处1千来的隧道内施工作业的广大民工来讲,却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熟悉隧道施工的人士应该都知道,隧道施工本来就是高危作业,而且突然断电会造成洞内漆黑一片,粉尘弥漫,许多工人还深处在6、7高的作业台车上无法撤离。即便我们施工队自备有发电机,但在冬季要启动柴油发电机到正常送电至少都要在15分钟左右,即使这15分钟,什么安全隐患都有可能随时发生。如果遇到隧道内围岩结构复杂,开挖断面是煤层、空洞、渗水、瓦斯、有毒气体等情况更加时刻威胁每一个作业工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危,而我以上所罗列的隧道施工可能遇到的几种复杂情形恰恰在笔者所处的施工现场均同时存在。
  经工程设计院地质和隧道专家测定我施工隧道属于高瓦斯隧道,我施工方也装配有两套价值几百万的国内最先进的瓦斯监测系统,但经常性的突然停电,再先进的设备也是形同摆设。 要想解决高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问题,唯一的办法就是使用大功率通风机持续通风,冲淡稀释瓦斯的浓度。目前,我施工队隧道掘进深到一千多米,洞内粉尘大,气味浓,空气稀薄,能见度极低,更需要“强通风”才能保证施工人员健康与安全。 隧道施工是属于多循环流水线作业,各个工序相互衔接、均衡推进施工,如果要保证两条左右洞隧道施工正常进行,确保通风机(每台功率135kw,两台同时工作)、空压机(130kw,一般是三至四台同时工作)、水泥输送泵(75kw)、喷浆机(18kw),包括洞内照明和其他用电设备,最高用电量可达到八九百千瓦时,每天平均要耗去7、8千度电能。这些数字仅是一个工程项目中的小分队,而我所处的项目指挥部下属共有七个施工队,几个施工队用电总和的数目可想而知,当然,这还仅仅是临吉28个标段的其中一个工程项目。我们施工建设如此惊人的用电量,如果是挤占地方的用电计划,肯定是杯水车薪,捉襟见肘。我想:作为国家专门立项的基础建设项目,筹备的建设资金尚能做到专款专用,而在工程建设计划供电问题上是否能作为单列项而不占用地方的用电指标而另行处理呢?
     中国冶金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海民认为,拉闸限电只是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节能减排应是一种长效机制,需要有相配套奖惩机制和监督机制,绝非在最后关头进行冲刺。”不过,中央和地方政府截至目前并没有寻找到一条合理的路径和措施。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完成节能减排目标,首要是要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企业的关停力度,并非“胡子眉毛一把抓”,搞“一刀切”,靠挤占国家建设用电计划,甚至不惜不让百姓“点灯”抠出一点可怜的数字来维护地方政绩和执政者项上的“顶戴花翎”。
  时至今日,“这场声势浩大的全国大联动的“节能减排”风暴似乎没有一丝消停的迹象,大有“将革命进行到底”之势。今年9月7日,河北省一位省部级高官在河北省工信厅和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等单位举办的“河北省工业节能减排推进大会暨新技术产品展洽会”上针对节能减排问题也唱响了“背水一战,决战九月,夺取节能减排攻坚战的全胜”的口号! 作为高层领导态度如此坚决明朗,手下的执行人似乎有了主心骨,也能瞄准时代的风向标。有了国家政策和上级领导旨意作为强力后盾的那些政府电力官员,今天要想拉下谁家的电力开关,何尝不是底气十足和理直气壮呢?!
     话说回来,“各级地方政府这种为应付节能大考的作弊行为,对于那些踏踏实实为节能减排进行技术投入和改造的企业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节能减排的初衷。” 当然,我们作为建设国家高速公路的施工企业来说,一是为了国家的建设,二是为了企业的发展,“尊重科学、讲究实效,例行节约,提高效益”这是我们企业生存的根本,“耗掉的电,花出去的钱”都是掏我们企业自己腰包里的钱,我们当然觉得心疼。然而,我们为了克服各种严峻施工的环境,保质保量、安全顺利地完成艰巨而复杂施工的任务,首要条件我们必须得到充足的电力供应,否则,因为停电或者电力不足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究竟谁来为我们广大工人兄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负起责任来呢?
  
     我们可能对古人讽喻的削足适履的可笑做法表示疑惑不解,但现如今地方各级官员盲目采用“拉闸断电”的方法来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目标,即不符合客观现实,也违背大众民心。都说人心不古,依我看,当局者如此做法也不过是“五十步笑一百步耳”!
  “节能减排”是一项长期必须坚持的系统工程,绝非凭着长官的意志“搞突击战”一蹴而就。“限产限电、拉闸限电”,应该针对那些高能耗、高排放、低产能的企业实施监管和限制。而且,电力部门在具体实施供电调控时,即使在能源紧张,或者为了落实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也必须区别对待、保护重点,保证民生,而不是对所有的用户一律采取“节食”和“断粮”的简单办法。执行上级的指令既要坚持原则,循法而动,但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时因势而变。如果“为证者”不善通变,墨守成规,拘泥成法,那么,我们工作的指导思想离楚人的“刻舟求剑”已经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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