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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名控告)山东省公安厅厅长及警察处长办黑案为"党组织权力性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陶玉英控告山东省公安厅吴鹏飞厅长(党委书记,现任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献增厅长,毕宝文副厅长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职务犯罪,渎职犯罪。 我叫陶玉英,今年51岁,摔伤时42岁身高1.59米体重168斤,现住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人民医院骨—科第六病室14床 。 2009年1月13日,我依警察办案的宗旨,以实事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通过山东省“阳光政务热线”向省公安厅王献增厅长反映,王厅长正上“阳光政务热线”,在线接听我反应(陶玉英对兖州市黑恶势力的控诉)现场,17个市都在听着,王献增厅长在线通知,要求,济宁公安局(赵长海)局长承办此案,派精干力量去办。赵长海局长当场承诺说,赵局长说我下午就跟着工作组下去调查,争取第二天给她(我受害人)见面,一直都没给我联系,赵长海局长形成黑恶势力的帮凶,隐瞒案情真相,伪造假案情,给王献增厅长,欺上瞒下,坑害我受害人,办黑案不敢见阳光。(有录音) 我依法在次找山东省“阳光政务热线”办公室工作人员给了我省公安厅纪委主任祝奎生联系电话手机号码,让我向省公安厅纪委反映祝奎生主任接听,祝奎生主任问我是谁,我就把王献增厅长上“阳光政务热线”现场接听我反应“陶玉英对兖州市黑恶势力的控诉”济宁公安局赵长海局长当场承办此案,没来,祝奎生主任问了我案情过程,我就把案情经过讲述一遍,祝主任听完说我,你不会那个连着说了二三遍,我就问祝主任什么意思,祝主任说“彭”,我说祝主任你诱导我犯罪,你们警察想立功,想当英雄也不能拿着我受害人当靶子,你去抓犯罪分子,你要在诱导我就投诉你,我又以短信的形式把材料分为三次发给了祝主任(陶玉英对兖州市黑恶势力的控诉)。 2009年2月24日山东省公安厅,给济宁公安局和兖州公安局的有关领导有策勒,有计谋,黑恶势力勾结,狼狈为奸办黑案,先把我丈夫调到离城10来里以外的地方,天下着雨,紧接着在让二派出所(高宗旭)所长(用自己手机)打电话给我丈夫说,你到公安局来,省公安厅工作组想见你,当他走进兖州公安局接待室,齐鲁科长拿着孩子来威胁他说,孩子多大了,该成家结婚了吧,说着,看到省厅,地,市公安局领导进来,他接着就溜出接待室。 2月25日上午9点半左右,我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边说,我们是省公安厅的现在从,济宁公安局启程到你那里去了,一会就到,10点多钟到了兖州人民医院住院部外二科(骨1科)第六病室病房,有省公安厅纪委主任祝奎生和济宁公安局纪委书记贾广宏及省公安厅刑警队队长及有关负责人到病房,省公安厅纪委主任祝奎生亮明身份,说他就是上阳光政务热线的纪委主任祝奎生。 我就问他,祝主任我用手机以短信形式把(陶玉英对兖州市黑恶势力的控诉)材料发给了你,你收到了吗?祝主任说,我从来都没收到过,我听了祝主任这么说,我就当着来病房厅,地,市公安局领导的面,我又用手机以短信形式把(陶玉英对兖州市黑恶势力的控诉)材料发到祝主任手机上,材料是、分三次发的,祝主任现场收到第二条时,祝主任就连忙不让我发了,祝主任嘿嘿咧嘴笑着说我,你可别在发了,我都收到了,当着的厅,地,市公安局领导的面,祝主任就说谎。 紧接着我就给来病房省厅,地,市公安局领导讲诉案发过程,祝主任打断我的话,不让我讲诉案发过程,祝主任说不要案情,光要结果,我还是继续讲述,案发过程,接着祝主任对贾书记说,达不到咱们的目的,互相死了一个颜色,起身走人了。 下午,(高宗旭)所长(用自己手机)打电话要挟我来做假鉴定,我让他拿出案情卷宗来,祝奎生主任和贾广宏书记听了就溜之大吉了。 我依法向省公安厅陈晓坤厅长那里反应电话号码(0531--85123052),一位(女)警官接听电话,她让我向纪委祝主任的上司(女)那里反应,给了我电话号码(0531-85123692)。 我依法拨打纪委电话0531-85123692)一位(女)警官接听,我问她是不是祝主任的上司,他说是,我就给他反应,祝主任到兖州办黑案的过程,她不光不听,反尔对我受害人恶语相加,栽赃陷害,说祝主任到你家里给你见面,说我在家里的小黑屋里,我们还得去拯救你(我),等等? 我依法拨打祝主任的电话(0531-85123691),问他祝主任你回到公安厅给你的上司怎么回报的,为什么陷害我,你连到兖州人民医院住院部外二科(骨1科)第六病室病房事实都不敢承认,说我在家中,连我在医院住院4年至今在病床上躺不能动的事实都不敢承认,省公安厅办案就靠抗.蒙.骗来达到办黑案的目地没有得逞,对我这个被害人,不光不同情,反而挤兑和歪曲事实,违法办案。 我问祝主任你到兖州来办案,你了解案情经过吗?祝主任回答没有,你到案发现场去了吗?祝主任回答没有,你进行调查了吗?祝主任回答没有,我说,祝主任你来兖州办的什么案?这是办黑案。 祝主任和贾书记在不了解案情的情况下,没到发案现场,不进行调查,对我被故意伤害的过程,他和纪委书记贾广宏听着不感兴趣,对兖州和济宁公安局颠倒事实装听不见,省厅,地,市公安局领导来病房办案,这是标准办黑案,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不敢见阳光的黑案? 我依法向省公安厅有关领导那里反应,领导说我们都有,首席领导负责制,王献增厅长在阳光政务热线接你的案子,有他负责到底,把电话号码给了我(053185123070),让我给他打电话,接电话不光不给找王献增厅长,还用办公室电话(85123070)(85123072)多次打过来咒骂、侮辱、骚扰。 我依法又给厅长公开电话(85125110)那里多次反映,接电话的领导说,让他们给你复印案情卷宗(警察出警笔录等等),不听案情过程。那里来的伤情,他们做的什么鉴定,做了往谁头上按,最重要的就是案情,案情就是案发现场,时间,案发地点,打人过程,谁打得,打人者是谁,叫什么名字),这是他们在违法,违纪,违反党纪国法,你上(让我)向纪委和检察院反应。 我依法给纪委反映(85123052)(85123852)还有其它部门,又让我打电话(85124050)找公安厅吴鹏飞厅长反映,接电话的就说吴厅长说了,不想接你的电话,让你滚远点,在打电话就骂我。 我又在2010年1月13日通过阳光政务热线把(陶玉英对山东省兖州和济宁市公安局办黑案的控诉)反映到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志华那里,下午我又打电话找了纪委(053185123056),那个领导说你反映的领导都已知道开会商量,把该给你的材料(卷宗就是警察出警的笔录)会给你,他们违法那一条我们都知道了,事后他们不光不给我联系,反而还在继续包庇办黑案。 5月10日17点52分31秒拨打公安厅厅长公开热线( 053185125110 )反映济宁公安局局长热线办黑案,我依依据人民警察法让他们公开案情、复印卷宗和出警警察(吴福国)送我医院书面材料各一份,局长热线警官侮辱和恶毒谩骂本人,那位领导说,我给你说三条,第一条:要案情卷宗复印,卷宗里的东西证明谁打里你,打人着是谁,案法现场,时间地点等等,他们怎么侮辱和恶毒骂你,你都要忍者,只要给你公开案情、复印卷宗和出警警察(吴福国)送我医院书面材料就行。 我依法拨打祝主任的电话,我说祝主任你来兖州办黑案,我快让你给害死了,请你公开案情,依法办案,复印卷宗,让出警警察(吴福国)写出送我医院书面材料,祝主任说案情卷宗不在我这里,领导以让我把你的案子交到厅里啦,我想帮你也没法帮你,你只能找兖州公安局要,公开案情,依法办案,复印卷宗,让出警警察(吴福国)写出送我医院书面材料,我说,我要他们不给我,祝主任请你给我要,祝主任说他们不给你,你就打110,直道给你,你就别打电话了,他们不给你,你就一个劲的打,我说,你这不是交我违法吗? 祝主任说,你这不是违法,你这是依法的打,这是他们造成的。 兖州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就让找济宁市公安局,给了我号码(2961110),济宁公安局局长热线让我找首席警察说,你(我)的案子都是,首席警察经办里,首席警察值班室警察处长说我,省公安厅的有关领导都到病房去了,我说,他们来病房办黑案,警察处长,让我给他讲述,省公安厅的有关领导来病房办案的过程,他听后说,把你丈夫调到离城10来里以外的地方,在调回来,是怕你两口子串供,这是陷害,给案件没有任何关系的无辜人。又问了我当时,办案派出所所长是谁,我给他说是(所长薛波)现任兖州市公安局局长,当他听了说,所长(薛波)他办理这样的案件都办不好,怎么当上兖州公安局局长?等等....... ) 2012年3月15日我依法拨打公安厅厅长公开热线( 053185125110 )那里反应,本人接到济宁兖州公安局通知,说给我送(1)报警回执单(2)刑事案件立案通知书(3)履行刑事案件告知的义务(4)公开案情,依法办案,(5)复印卷宗,(6)让出警警察(吴福国)写出送我医院的过程送到病房复印。至今没有送来,接警员不光不依法办理,反过来打电话骚扰我,我接起他们就扣,在就恐吓威胁我,下面就是骚扰我的电话。 4 被叫 053185125110 本地 03-15 17:38:01 2 0.00 0.00 0.00 0.00 至19 被叫 053185125110 本地 03-15 17:42:50 1 0.00 0.00 0.00 0.00 3月21日我依法拨打公安厅厅长公开热线( 053185125110 )那里反应,接警员(男)接听,我正在讲述过程中,接警员(男)在电话那边对我侮辱谩骂等等(有录音)。 在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以及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公开案情,公平、公正、公开,阳光依法办案,接受被害人的监督,孟建柱部长当你在,2011年3月3日的讲话,警察违法违纪要“0容忍”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涉及到谁,只要触犯法律,都将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请自觉遵守党纪国法. 我是2005年2月21日下午3点多到兖州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处(八一路口)交水.电.卫生费,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工作人员(女)头一天上我家门上要钱,我不在家,第二天下午去交钱,我交上水.电.卫生费,(上班时间,上班地点)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费乱涨价,(因卫生费涨2元钱)交涉中,开发有限公司卖楼工作人员的对我进行恶毒辱骂,被开发公司物业经理郑富治(两眼通红),故意从临街门口两级台阶上(约高半米,当时我穿着6分高跟鞋),用双掌猛力推到我的两个乳房上,倒着腾空仰面摔出3、4米远,差点撞到消防栓上命丧当场.又整个平着弹起再贴地面滑动,且摔倒的地面为水泥地(有一定的坡度),是从坡的高处向低处方向摔的,左手卷曲着背在身后与后背部,腰部三处着地,我当时就感到有一股气从腰部沿脊柱经头皮直冲眉头上,整个左臂没有直觉,摔伤时身高1.59米,体重168斤属于肥胖体型。流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杀人未遂罪(刑事案件)。 110接警后到了案发现场,警察让我跟他到派出所问口供,我向110警察求救,我快不行了请他拨打120救我,警察用了开发公司营业厅的座机电话拨打120,120到后,警察说让我自己到车上去,我强忍痛苦给他说我不行了,警察亲自帮忙把我抬上急救车,警察(吴福国)抬我上急救车过程中,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工作人员(女)把警察(吴福国)叫住,当着警察(吴福国)的面把收我交水.电.卫生费的钱各到我衣服口袋里,警察(吴福国)问她没事了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工作人员(女)说没事了,警察(吴福国)这才把我抬上急救车,警察(吴福国)在发案现场用自己的手机在我面前通知我丈夫,说我自己摔着了,拉到医院,请丈夫到医院。 我丈夫接到,110警察(吴福国)的通知,急匆匆从几十里外工作单位(正在上班)赶到急救中心,看到我就吓了一跳,问我发生什么,我就给他说了,我去交钱被物业经理郑富治用双掌猛力推到我的两个乳房上,倒着腾空仰面摔出3、4米远摔的,了解情况,到二派出所找办案警察(吴福国),发现办案警察正与犯罪分子郑富治开心的聊天,我丈夫就问警察(吴福国)说,明明是他(指着犯罪分子郑富治)打得,你怎么通知我说是她自己摔的,警察(吴福国)对我丈夫说,不管谁打的你把她拉到派出所来问口供,我丈夫说她被打的快死了动都不能动,警察(吴福国)说用门板子抬也得抬来,我丈夫向办案警察(吴福国)再三恳求下,办案警察(吴福国)才答应到医院做笔录。 2005年2月22日下午2点多钟,110办案警察(吴福国)一个人到人民医院急救中心3楼观察室做笔录,当时我的邻居来看我,警察(吴福国)说,我要办公了你们都出去,我请警察把我丈夫留下来,警察(吴福国)说不行,接着警察(吴福国)把我丈夫和邻居都统统敢出病房门外。警察(吴福国)说我,你这里也没有办公桌怎么写,我说,我被犯罪分子打成这样上那里去给你至办公桌,警察(吴福国)说我,以我们警察办案的宗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不能说谎,我问你么,你就说么,警察(吴福国)问我,我如实地讲述案发过程,我去交水.电.卫生费,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工作人员(女)头一天上我家门上要钱,我不在家等等说着....,我迷迷糊糊看到警察(吴福国)没写几个字,一张一张纸反过去,警察(吴福国)让我签字,我说没发签,我的右手打吊瓶,左手打着夹板,我人不能动在病床上躺着,警察(吴福国)把我的家人敢出去,不让在跟前,警察(吴福国)急切说我,你不能签字,我替你签,你在上面嗯个手印就行,我说警察(吴福国)不知你写的什么?你也不念给我听,办案警察(吴福国)一看达不到目的暴跳如雷,扬言说我,你不签字,让你什么也办不了,验不了伤,想走法律程序连门都没有。 我依据法律程序授权,让丈夫去找西御桥派出所所长薛波(现任兖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简称二所)了解案情阅卷,所长薛波说“案情卷宗”被他伙家拿回家,将近成年一直没拿回来,薛波所长用自己的手机在他办公桌前给他伙家打电话说,你把卷宗送来,我要不在你就从门缝里续进来。又到公安局反应,(王冠军)局长接待说给调查一直没有音信。 2006年3月6日(一年后)西御桥派出所指导员姜彦伟(公安英雄,人大代表,全省优秀派出所长,现任兖州市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所长)和民警三人送来验伤通知单,先拿假笔录让我签字,我不同意,不知上面写的什么?指导员姜彦伟读给我听,我听了下了一身冷汗,原来办案警察(吴福国)照的假笔录,我给指导员姜彦伟说这都是假的,我给办案警察(吴福国)反应的都没写上,这是办案警察(吴福国)照得假笔录,指导员姜彦伟说我,你把当时案发的经过如实讲出来,我重新给你做笔录http://blog.sina.com.cn/s/blog_9fb746b60101j2x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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